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小貼士
為什么要進行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范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我國金融機構對金融賬戶開展盡職調查,識別非居民賬戶,收集賬戶相關信息并定期向國家稅務總局報送。
什么是非居民?
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前述證券市場是指被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
中國稅收居民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因戶籍、家庭、經濟利益關系而在中國境內習慣性居住。在境內居住滿一年,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在中國境內居住365日。臨時離境的,不扣減日數。臨時離境,是指在一個納稅年度中一次不超過30日或者多次累計不超過90日的離境。
如何執行《管理辦法》?
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從2017年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需按照金融機構要求聲明其稅收居民身份。對個人而言,需要聲明是否在境外納稅。對企業而言,需要聲明是否在境外納稅或者為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對于2017年7月1日以前開立的存量賬戶進行信息檢索,識別是否為非居民賬戶。為了識別您的稅收居民身份,金融機構可能會要求您提供聲明文件。
我為什么要填寫聲明文件?
《管理辦法》采用的是稅收居民概念,與居住管理法規中的居民概念不同。稅收居民身份認定標準比較復雜,無法通過普通的居民身份證件直接判定,因此需要您自行聲明稅收居民身份。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在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的個人和企業,應配合金融機構的盡職調查工作,真實、及時、準確、完整地向金融機構提供涉稅相關信息,并承擔因未遵守規定而引發的責任和風險。不能提供有效聲明文件的,不得開立賬戶。
我只在國內納稅,我的賬戶信息是否會被報送和交換?
根據您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確認為僅為中國稅收居民的,金融機構不會收集和報送涉稅相關信息,也不會交換給其他國家(地區)。
在什么情況下我的賬戶信息將被報送和交換?
根據《管理辦法》規定,如果您聲明在境外納稅,您的賬戶相關信息將被報送和交換給您的稅收居民國主管當局。
我的隱私會被泄露嗎?
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非居民賬戶信息,原則上僅用于稅收征管目的。金融機構及國家相關部門會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
實施《管理辦法》是否對我有不利影響?
實施《管理辦法》并非增加新的稅種,而是各國(地區)之間加強跨境稅源管理的一種手段,所約束和打擊的對象是利用境外賬戶逃避稅的個人和企業。對于依法誠信納稅的個人和企業,并不會增加其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