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式基金網上支付協議
本協議中風險提示及免責條款用黑體表示,建議甲方充分、完全、準確地了解開放式基金網上支付的風險及本協議免責條款含義,謹慎考慮以決定是否選擇網上支付及簽訂本協議。
甲方:投資者
乙方:鼎信匯金(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網上支付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釋義
1、“網上支付”業務:指甲方通過乙方系統(移動客戶端、網上交易等)提交基金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申請后,委托乙方即時或按約定日期(非工作日順延)向銀行發送扣款指令,將認/申購資金從甲方指定的借記卡賬戶內扣劃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戶或乙方指定的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指定收款賬戶的交易行為。以下簡稱“本業務”。
2、“投資者”:指符合基金合同要求的且持有乙方“網上支付”業務所支持的銀行卡的乙方客戶。
第二條 協議簽訂
1、本協議是乙方與甲方就“網上支付”業務的使用等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甲方通過乙方系統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本協議,或以其他乙方允許的方式實際辦理本業務,代表甲方已仔細閱讀并理解本協議的全部約定內容,完全接受其法律約束力,效力視同為甲、乙雙方簽字蓋章。
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隨時對本協議內容進行單方面變更,并登載于本網站予以公布,無需另行單獨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本協議內容公告變更后繼續辦理本業務的,表示甲方已充分閱讀、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協議內容,也將遵循修改后的協議內容辦理本業務;若甲方不同意修改后的協議內容,甲方應停止辦理本業務。
第三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閱讀本協議及相關業務規則中包括乙方免責條款在內的所有內容,并已準確理解其含義。
2、甲方確認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接受乙方代銷的開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業務規則等所有內容及相關規定。甲方自愿通過乙方系統辦理基金業務,并承諾上述業務視同甲方親臨乙方柜臺辦理。
3、甲方清楚地了解乙方所披露的有關基金投資的風險及其他使用“網上支付”業務可能遭受的風險,并自愿承擔該種風險及其可能導致的損失。
4、甲方同意簽訂本協議的行為即表示甲方授權并委托乙方根據甲方通過乙方基金銷售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的基金認/申購(含定期定額申購)申請和乙方業務規則,直接或通過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向發卡行發送扣款指令,將認/申購資金從甲方指定的借記卡賬戶內扣劃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戶或乙方指定的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指定收款賬戶。
5、甲方應確保在使用本業務時開通的借記卡為甲方本人的銀行卡,確保使用該借記卡支付的行為合法、有效,未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否則因此造成乙方、其他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6、甲方應妥善保管借記卡及卡號、密碼、發卡行預留手機號碼、發卡行或在使用本業務時收取的校驗碼、身份證件及證件號碼等與借記卡及甲方身份有關的一切信息及設備。如甲方的前述信息或設備遺失、泄露或被盜的,甲方應及時通知發卡行和乙方,以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因甲方或甲方授權人原因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應自行承擔其在乙方預留的登陸密碼和交易密碼的保密義務。凡是使用甲方在乙方開立的賬號及登陸密碼或交易密碼所辦理的一切業務,均被視為甲方親自辦理。由于甲方疏忽或其他原因而致使密碼失密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己承擔。
8、甲方使用本業務時應當認真確認交易信息。甲方使用本業務進行支付的,視為甲方確認交易和交易金額并已不可撤銷地向乙方發出指令,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指令直接或通過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委托銀行從甲方借記卡賬戶中劃扣資金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戶或乙方指定的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收款賬戶。屆時甲方無權以非本人意愿或其他任何原因否認交易、對交易金額提出異議或主張相關銀行卡資金因交易受到侵害,無權要求乙方撤銷扣款、退款或承擔其他責任。
9、甲方開通“定期定額申購”并通過本業務進行支付的,即授權乙方在甲方約定的日期(非工作日順延)、按甲方約定的金額自動直接或通過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向發卡行發送扣款指令,發卡行有權根據該指令從甲方借記卡賬戶中扣劃資金至乙方指定收款賬戶或乙方指定的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收款賬戶。屆時甲方無權以非本人意愿開通“定期定額申購”協議或其他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款或承擔其他責任。
10、甲方同意并接受,為了控制可能存在的風險,乙方有權對所有用戶使用本業務單日或累計款項進行限制,并保留對各類限制及限額進行調整且無需預告的權利。
11、甲方應按照乙方系統的相關規則和指引進行正確操作,對使用本業務過程中發出指令的真實性及有效性承擔全部責任,甲方需對其惡意操作導致的風險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照甲方的指令進行操作的一切風險由甲方承擔。
1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系統從事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將本業務用于任何非法的或違反本協議的目的。
13、甲方保證所輸入的身份信息及相關資料真實、準確、有效并對此承擔責任,如有變化,甲方應及時變更相關資料,并保持在銀行和乙方留存的資料的一致性。若乙方有合理理由懷疑甲方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關資料錯誤、不實、失效或不完整的,或因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或監管機構的要求,或因業務需要乙方需要甲方補充提供任何相關資料但甲方不能及時配合提供的,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向甲方提供部分或全部本業務。對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可能導致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4、甲方應當準確提供并及時更新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聯系方式,以便乙方進行及時、有效聯系。甲方應完全獨自承擔因通過這些聯系方式無法與甲方取得聯系而導致的甲方在使用本業務過程中遭受的任何損失或增加任何費用等不利后果。甲方理解并同意,甲方有義務保持提供的聯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變更需要更新的,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進行操作。
15、因甲方未及時更新資料,導致本業務無法提供或提供時發生任何錯誤、甲方資金被別人盜用,甲方不得將此作為否認交易或向乙方索償的理由,甲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6、甲方授權乙方有權留存甲方在乙方系統中填寫的相應信息,以供后續向甲方持續性地提供相應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將本信息用于向甲方推廣、提供其他更加優質的產品或服務)。甲方承諾乙方保留或所得到的電子交易數據為甲方交易行為唯一有效證據,并承認其等同于書面簽署之法律文件之效力。
17、甲方承諾在發現或有理由認為存在未被授權的人正在或可能使用其借記卡賬號、密碼時,應立即與乙方聯系以及采取相應的保護、防范措施。
18、甲方資金發生損失時,不論乙方采取何種方式保障甲方使用本業務的資金安全,甲方同意并認可乙方的保障行為不代表甲方資金損失應歸責于乙方,亦不代表乙方須為此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同意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的同時(如有),即刻取得甲方可能或確實存在的就前述資金損失而產生的對第三方的所有債權及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就上述債權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且甲方不再就上述已經讓渡給乙方的債權向該第三方主張任何權利,亦不再就資金損失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19、如果甲方從其他渠道挽回了資金損失,或有新證據證明甲方涉嫌欺詐的,或發生甲方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甲方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乙方,并返還乙方已補償款項(如有),否則乙方有權進行追償。
第四條 乙方承諾
1、乙方遵守法律法規,并愿意受本協議的所有條款約束。
2、對甲方委托的各類業務,乙方對相關電子數據進行保留并作為甲方交易行為的證明。乙方對甲方的賬戶資料、委托事項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機關、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或正常業務經營所需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
3、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時,為甲方開通協議約定的業務。
第五條 風險提示及免責條款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甲方使用本業務及乙方相關業務和服務而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或將本業務用于非法目的。
(2)乙方認為甲方交易存在較高風險的。
(3)甲方違反乙方的條款、協議、規則、通告等相關規定。
(4)乙方認為甲方使用本業務存在風險的。
(5)甲方的借記卡有效期(如有)屆滿或者甲方自行通過發卡行設置或變更本業務終止日期(如有)到期。
(6)乙方與發卡行或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網上支付業務協議中止。
(7)因業務原因需要暫停或終止的情況。
(8)因乙方、發卡行或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系統升級或故障等技術原因需要暫停或終止的情況。
(9)受不可抗力影響。
2、因甲方指定的借記卡賬戶狀態異常(如:掛失、凍結、鎖定、銷戶等)、余額不足或扣款金額超過單筆或累計交易限額、安全產品限額等交易限額導致乙方不能按約定扣劃資金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3、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任何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該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不按照交易提示或未及時進行交易操作,遺忘或泄漏密碼、校驗碼等,密碼被他人破解,甲方使用的計算機、手機或其他硬件、設備等被他人侵入或丟失,或甲方使用的軟件被他人侵入,或者甲方的其他信息被他人利用。
4、因下列情形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1)法律、政策重大變化,或乙方不可預測或控制的因素導致甲方損失的。
(2)因甲方對設備的錯誤操作和對有關信息的錯誤理解導致甲方損失的。
(3)因甲方的故意或疏忽導致登陸密碼或交易密碼泄露或遺失導致甲方損失的。
(4)因甲方借記卡、身份證件或相關信息遺失或被盜導致甲方損失的。
(5)因非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發卡行、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或其他第三方原因)導致甲方損失的。
(6)法律規定和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乙方免責事項。
5、由于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網上支付業務無法進行的,當事人可以免責。本協議中所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戰爭、火災、地震、水災、罷工、公共通訊線路癱瘓、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發作、銀行或電信部門技術調整等不能合理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社會異常事件及技術風險等。
第六條 協議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協議在甲、乙雙方簽署后立即生效,甲方通過乙方系統勾選“我已閱讀并同意”本協議,或以其他乙方允許的方式實際辦理本業務,即視為對本協議的簽署。本協議為《鼎信匯金(北京)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開放式基金網上交易服務協議》的補充協議并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與該協議存在沖突的,應以本協議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該協議相關條款執行。
2、本協議在下述情況之一發生時終止:
(1)甲方主動解約或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2)甲方死亡或不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撤銷本協議項下設立的交易賬戶。
(4)因不可抗力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
(5)一方違約,另一方書面通知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
(6)乙方與發卡行或基金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網上支付業務協議終止。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乙方保留對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乙方修改、刪除或增加本協議內容將登載于乙方的網站予以公布。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如果當事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并依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仲裁期間,本協議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履行。